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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律、维权、协调、服务 |
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、加强药学服务体系建设和推动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,提升药师队伍的专业能力与科研水平,促进药学服务模式转型与服务质量提升,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,根据工作需要,现向社会发布2026年中国药师协会科研课题选题方向及申报指南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围绕加快建设“健康中国”战略及中国药师协会“十五五”时期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,汇聚药师群体的研究力量,共同形成一批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,为行业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专业技术支撑。
二、课题类别
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。重点课题以斜体加粗字体显示,按本指南选题方向自行拟定申报,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、规范、严谨、简明。
三、选题方向
包括但不限于:
(一)临床药学研究
治疗药物监测(TDM)与个体化给药、药物流行病学与真实世界研究、药物不良反应与药源性疾病、临床转化药学与新技术应用等。
(二)药学服务模式创新
专科与驻科药师、药学门诊、慢病管理与连续性药学服务、药物治疗管理(MTM)、居家药学服务、药品零售领域药学服务等。
(三)临床合理用药
抗微生物药物、抗肿瘤药物、心脑血管药物、儿科及骨科等专科药物的合理使用。
(四)药事管理与药物政策
药学人才培养、药师队伍建设、药学服务价值评价、重点监控药品与集采/国谈药品管理、抗微生物药物多学科管理(AMS)等。
(五)药品临床综合评价
药品安全性、有效性、经济性、创新性、可及性、适宜性等评价。
(六)人工智能与药学服务
AI驱动患者用药教育、基于AI的药物不良反应预测、AI驱动集采报量等。
四、课题申报条件
(一)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、学会/协会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均可申报,青年课题(申请者≤40周岁)可适当放宽。原则上自然人不能单独作为课题牵头方,申报人员牵头申报课题不超过1项。
(二)申报人所在依托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、运行管理规范,为课题实施提供必要保障,并对课题研究过程进行监督。依托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合规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。
五、课题执行时间
(一)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24时。
(二)课题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登录中国药师协会官网(www.clponline.cn)点击“科研项目管理系统”进行注册,登录并在线填写《中国药师协会科研课题申报书》。
(三)课题申报单位须严把申报质量关,杜绝交叉申报、一题多报和重复申报。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选题申报多个渠道的课题项目。如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,须在课题申报书内具体说明所申报课题与关联课题的区别,否则视为重复申报。
(四)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,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一年半,项目类型中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20-30万,一般课题为5-10万,青年课题为3-5万,申报时自主选择项目类型。
六、申报管理
(一)我会秘书处科研管理部负责课题申报的组织管理工作,依据《中国药师协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》负责课题申报、评审、立项、实施、经费管理、结题验收、成果推介等全过程管理。
(二)收到课题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核、同行评议和立项评审,在评审工作完成后确定立项课题,在中国药师协会官网上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,公示无异议后,由协会正式下达《课题立项通知书》。
(三)课题立项后,课题组应按时汇报研究进度,我会针对课题的完成进度、研究方向一致性、经费使用情况和阶段性成果组织专家适时进行检查,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。
(四)因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,出现课题研究方向调整、课题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调整、课题研究时间调整、终止课题研究等事项,课题依托单位应向课题组织管理单位来函提出申请,获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。
七、其他事项
(一)所有课题研究方向仅作为我会研究储备。
(二)本申报指南由中国药师协会负责解释。
八、课题申报联系人
中国药师协会秘书处 秦璇
电话:010-88312149
邮箱:qinxuan@carss.cn
中国药师协会
2026年3月9日
